李昕律师,现为兰州市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委员,甘肃省律师协会评选为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律师。自从业以来,禀承诚信为本、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遵循正义为先、一言九鼎的职业操守。
曾参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的多项不良资产债权处置和法律尽职调查,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通过收购信托计划、认购基金份额等方式融资业务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代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个人贷款和信用卡追偿案件,具有专业的金融法律知识,熟悉银行法律法规及业务操作流程,在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等非诉讼领域具有专业特长。自2013年至今担任兰州友谊饭店的常年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兰州国际商贸中心项目的建设,并作为合资公司的股东之一的法律顾问,就公司经营管理相关问题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甘肃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律师执业证(证号:16201201011946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