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芳贤律师,合伙人。从事法律工作15年,具有较强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业务水平,以金融业务为主攻方向,在办理公司事务、企业改制、建设工程施工纠纷及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业绩突出。自2006年毕业后参与办理案件以来,已经或正在为多家金融机构提供法律服务,承办并协助办理了大量的经济、民商事,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同时,利用自身优势,与各相关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具有一定的协调与处理问题的能力。
1.参与办理了甘肃省百货公司、甘肃省外贸毛纱厂的企业改制工作及后续法律事务处置;
2.参与办理了中国石油兰州石油化工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润滑油销售分公司的打假、侵权处置、债权处置等;
3.参与甘肃省商务厅与新加坡佳资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关于兰州飞天大酒店的债权、股权纠纷的处置;
4.先后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铁路支行提供诉讼案件代理服务。
律师执业证(证号:16201201010570525)